凤祥新闻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20140918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织起安全生产的高压线,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上黑名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20万元人民币至2000万元的罚款;二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八十的罚款;三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讯员 孟丽珍 张明广)
SEO综合查找 - www.gxyueke.cn - Title:南宁跃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酒石酸卡巴拉汀 CAS 129101-54-8,卡巴拉汀或利斯的明酒石酸盐供应... 影视传媒 2TA数控系统厂家 两轴数控车床系统价格CNC数控控制系统改装套装 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Flash 中心隐私保护政策 陕西禄和源运输有限公司 - 企查查 T·COLOR涂焕彩艺术涂料官网 DQ冰雪皇后中文官网开箱晒物_DQ冰雪皇后中文官网购物攻略_什么值得买 关于我们-ALLNATURE安美奇